福建全省推行中小学春秋假!

近日,福建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的指导意见》,在福建全省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。每年4—5月、10—11月各一次《意见》明确,春秋假原则上安排在春、秋学期中期,分别为4—5月、 ... [ 查看更多... ]